【裕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澄清通知
2025-07-25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裕安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澄清通知
安徽/六安-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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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设计(招标编号:****************),现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补充说明第**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若为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合同名称中需明确体现“污水处理厂”字样,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变更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本工程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广大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人民政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变更公告.***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