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25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亳州-2025-07-25 00:00:00
  • 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 **********

    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 同类项目: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谯城区管道直饮水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亳州金地建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西南角财金大厦****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投标报价:工程总费用费率**.**%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不超过 **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号

    投标报价:工程总费用费率**.**%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不超过 **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尚贤街*号

    投标报价:工程总费用费率**.**%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不超过 **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亳州市安遂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口

    系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孙浩

    联系电话:*************(***********)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