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QZZC2025-C3-5
2025-07-25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QZZC2025-C3-5
广西/南宁-2025-07-25 00:00:00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灵山县华源新村华源巷*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①标项名称: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②数量:*项

③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④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湘桂、南站、体育馆、港泰城、光大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并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供应商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项目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

*.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县华源新村华源巷*号)。

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个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年*月***时**分(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县华源新村华源巷*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县华源新村华源巷*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前来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②委托代理人前来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供本人近*个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③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发布媒介: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灵山县荔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

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庆歌路**号富雅国际商务大厦*栋**层房号****、****、****、****、****、****、****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