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四批沥青摊铺劳务竞价公告
2025-07-25
江西/抚州
招标采购
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四批沥青摊铺劳务竞价公告
江西/抚州-2025-07-25 00:00:00
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四批沥青摊铺劳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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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批沥青摊铺劳务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选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批沥青摊铺劳务施工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批沥青摊铺劳务中标单位。

一、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且含劳务施工资质或具备劳务施工资质(含安许及劳务派遣)。

二、招标需求、招标控制价:

内容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控制单价
(元/吨)

招标总控制价
暂定(元)

备注

沥青摊铺劳务(含下承层清扫、封层、粘层、透层等所有施工工艺)

*****

**.*

******

招标人提供沥青洒布车、摊铺机*****、压路机******、压路机******、摊铺机*****、钢轮轮胎压路机******各一台并提供机械日常维护保养。机械设备托运和现场施工人员及燃油等设备消耗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双机联合摊铺,招标人增加一套设备,相应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套施工人员进行摊铺。

注:

*、控制单价含*%税点、含下承层清扫、封层、粘层、透层等所有施工工艺。

*、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中标单位具体施工严格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结算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不调整,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

*本工程摊铺工程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施工要求:满足招标人竣工验收需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三、工期暂定*年。

四、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剩余尾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号:**** **** **** **** ****

②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号:**** **** ****

③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号:******************

*)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日下午**时。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确认为准。

六、报价材料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市政或公路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劳务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有效的劳务派遣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午**时**分

*、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楼开标厅)。各潜在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现场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进行现场核对。

、公示

*、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日(节假日超过 *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其他

*、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当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实际工程总量的**%时,履约保证金可转换为相应金额的保函(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开具履约保函后,履约保证金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需施工图纸参考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中标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单位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若因中标单位的人为原因导致招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产生的损失费由中标单位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都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罗芳***********),出具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该答疑或补充通知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都是指“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批沥青摊铺劳务”。

**、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金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楼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号

联系人:罗联系人:陈柳坚

话:*********** 电 话:***********

监管机构: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号

联系人:徐杰灵

电话:***********

*******

附件

价单

南城县兴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第批沥青摊铺劳务

招标总控制价暂定******

内容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控制单价

(元/吨)

投标单价

(元/吨)

备注

沥青摊铺劳务(含下承层清扫、封层、粘层、透层等所有施工工艺)

*****

**.*

招标人提供沥青洒布车、摊铺机*****、压路机******、压路机******、摊铺机*****、钢轮轮胎压路机******各一台并提供机械日常维护保养。机械设备托运和现场施工人员及燃油等设备消耗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双机联合摊铺,招标人增加一套设备,相应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套施工人员进行摊铺。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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