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07-23 00:00:00
- 索*****;引*****;号: ***********************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莆秀发改审〔****〕**号
- 标*****;*****;*****;*****;题: 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年第一批**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有效
报来的《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关于申请莆田市秀屿区****年第一批**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报告》(莆电发展〔****〕**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项目评审意见(经研评审〔****〕**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的核准申请报告,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秀屿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居民用电安全,提高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莆田市秀屿区****年第一批**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各乡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千伏架空线路**.**公里,**千伏电缆线路**.**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台,配变容量*****千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年第一批**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规划意见的复函》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施工、落实环保措施。
十、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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