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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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高质量就业,根据省、市、区最新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街基层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工作,帮助更多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同时为全面推动我街就业驿站升级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运营站前街道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及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道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经费
按照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就业驿站升级建设的要求,根据统一组织开展的就业驿站工作成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助。
五、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参与的询比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与的询比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需投入不少于*人用于开展服务;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二)资料提交:
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项目服务方案;
*.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询比单位全称,递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询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询比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询比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比须有*家或*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询比确定服务机构。不足*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询比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经验、价格、项目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询比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街不再另行通知。
七、签订合同
参与的询比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站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流花路中展里**号后座)(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站前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