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7-24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津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稻谷销售交易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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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津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稻谷销售交易公告
受成都市新津区津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新津分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稻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品种为稻谷,共计*个标的,总数量****吨,生产年限****年,产地四川,存放点成都市新津区津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库**号仓、**号仓(具体详见标的清单)。
二、本次销售要求:
(一)质量标准:国标三级。包装规格:散粮。
(二)出库费:本次交易价格为卖方仓前交货价,本次交易出库费**元/吨(出库前按标的数量由买方支付给卖方,出库完毕后据实结算),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出库费用转入卖方指定账户。
(三)承储库点日出库能力:≤***吨。
(四)交货期限:****年*月**日前出库完成,付款期****年*月*日前。
(五)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数量检斤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水杂增量按照《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 号)执行,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号仓储粮***吨,增量*.**%,**号仓储粮****吨,增量*.*%,在出库单据逐车体现。
(六)出库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津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库**号仓、**号仓。
(七)其他要求:
*、太平库地磅长**米;
*、成交后卖方凭成都农交所《出库通知单》及买方提交的有效派车单负责散装装车,买方不得拒绝清仓提货;
*、买方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号),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
*、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
*、付款方式:该批稻谷成交后,先款后货。经增量达到标的数量后,如有剩余稻谷,按成交单价实行水杂增量后据实结算,不再签订补充协议;如销售数量不足标的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不补足标的数量,不再签订补充协议。
联系人:姚平,联系电话:***********
请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看样,实地了解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年*月**日**:**:**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并成功。
*.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元/吨,履约保证金***元/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个自然日内(即****年*月*日前),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出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元/吨。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一楼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