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7-25 00:00:00
培丰镇培丰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充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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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丰镇培丰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充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莲花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二、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培丰镇培丰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充设计。
三、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家,名单:广东中圣建设有限公司,以上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淘金建设有限公司。
七、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卢锋标;建造师注册编号:闽****************。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投标报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元);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九、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廖晓兰、张卫红、温富锦、温定权、赖凯航。
十一、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招投标监督机构: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三、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