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7-25 00:00:00
定远县蓝天大厦、西大街等*处门面房招租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定远县振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定远县蓝天大厦、西大街等*处门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物:建小西侧老房产局宿舍楼下自东向西第*、*间(武太太)
成交人:徐少文
成交金额(三年租金):******.**元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号)文件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永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忽股长,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投诉人名称;
*、具体的投诉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定远县振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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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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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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