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7-24 00:00:00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年医院标识、导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包
中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年医院标识、导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公告内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诚卓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诚卓广告有限公司
单价(元):*****元
中标金额(元):*****元
评审总得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审总得分:**.****”。
更正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汇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号*****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汇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单价(元):*****元
中标金额(元):*****元
评审总得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审总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石家庄诚卓广告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分别收到河南勇凯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河北泓航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同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石家庄诚卓广告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参保人员,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核实该企业确实未依法缴纳社保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包中标结果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包中标结果无效,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包依法从合格中标候选人另行确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地 址:石家庄市东岗路**号
联系方式:马宇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号中京国际**层
联系方式:张飞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