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25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2025-07-25 00:00:00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委托,就“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 同类项目:室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敬泽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同舜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晨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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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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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安徽省烟草公司六安市公司物流中心生产辅助用房室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分钟;

*.投标样品递交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座六楼第一开标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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