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07-25 00:00:00
长春市轨道交通*号线地坑架车机大修(*********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号线地坑架车机大修(*********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号线地坑架车机大修(*********年)。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号线地坑架车机大修,大修范围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机械系统,第二部分是检测系统,第三部分是电气系统,第四部分是土建基础修整,第五部分是检测及探伤。以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运输、维修、安装、调试及现场恢复(包含土建及线路恢复原状)、包装、仓储、测试/检验/验收、培训、文件提供、质保服务等各阶段的职责及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期:本项目的大修工期初定为***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在招标方车辆段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招标方相关安全及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标方所进行的检修工作均须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方可进行实施。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长春市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号枫林园小区门市**栋***室
联系人:生浩男 电话:*************转***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