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07-25 00:00:00
单人增压氧舱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招标澄清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单人增压氧舱设备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商务要求“验收说明”部分加以解释“中标供应商可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到货检验,或 经使用单位同意远程视频等方式参与到货检验”。 *.对招标文件中“出厂验收”加以解释“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可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出厂检验,由 牵头单位通知明确”。 *.对商务要求“验收说明”中“设备到货安装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现场基础原理介绍并进行基本操作 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及原理、硬件的日常维护等”进行解释“培训形式可采用签订合同时现场统一 组织,未到场的使用单位可线上参加”。 *.在商务要求“其他”中对“该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形式与*个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加以解释“ 牵头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在乌鲁木齐与中标供应商统一签订合同(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签订的,经使 用单位书面复函同意,可采取邮寄的方式签订)”。
上述内容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供应商无需对上述内容进行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不得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 目为重点采购项目,将全面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复盘调查。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严格依法竞争 ,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高价垄断、履约失范等情形的,军队相关单位和部门将依法在 全军范围内对其做出处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在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 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 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