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5 00:00:00
肥东县城区阚集路、滁渠路、岱河花园规划支路、解集路(团结大道*阚集路)环卫保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肥东县城区阚集路、滁渠路、岱河花园规划支路、解集路(团结大道*阚集路)环卫保洁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光朗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黄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贰拾万陆仟玖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根据实际服务期限,据实支付)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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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标准 |
中标金额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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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城区阚集路、滁渠路、岱河花园规划支路、解集路(团结大道*阚集路)环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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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询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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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询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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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大写:贰拾万陆仟玖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根据实际服务期限,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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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即实际进场服务时间),截止时间与《肥东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采购合同(*年)》一致(即****年*月**日)。 |
四、评审人员名单
局机关纪委、办公室、督查室、环卫所相关同志参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卫生大厦*楼,肥东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所),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卫生大厦*楼
联系方式:*************
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待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城市管理局(肥东县卫生大厦*楼环卫所)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