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蓝天花园一号库09号车库使用权转让挂牌披露
2025-07-25
广西/南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蓝天花园一号库09号车库使用权转让挂牌披露
广西/南宁-2025-07-25 00:00:00
广西/南宁-2025-07-25 00:00:00
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蓝天花园一号库**号车库使用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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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蓝天花园一号库**号车库使用权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请各意向方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揭示、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本次转让的车库无《不动产权证》,该小区地块属国有划拨用地。成交后,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作为竞得标的后的财产权利依据,使用权期限与项目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若今后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等文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办理,办理手续及所需要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湖州产权无涉。 *.本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 *.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成交价格及本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条件和要求签署《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动态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开通或变更手续(如涉及),并承担所需费用。交付日前如有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价款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其余未尽事宜以《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为准。 **.本次转让项目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