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7-25 00:00:00
荆州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老旧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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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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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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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荆州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老旧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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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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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荆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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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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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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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荆州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老旧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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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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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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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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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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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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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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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是按实物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标的目前已闲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的正常使用,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现场踏勘联系人:曾凡虎,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标的移交的装卸、转运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中描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受让方在标的装卸、转运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作业。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按要求安全完成资产的转运和清场工作,且无其它违约情形,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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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 **:** 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方可入场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须在交接当日完成转让标的的装卸、转移等工作。 *.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转让标的的装卸及转移工作。 *.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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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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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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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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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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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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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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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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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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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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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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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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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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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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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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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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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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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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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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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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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五环评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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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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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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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曾凡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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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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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柳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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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号楼*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