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25 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系统信创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澄清一:本项目已发布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关于“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第*条”描述不一致的按照已发布招标公告为准,即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过**万以上应用系统开发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评审内容的,须另附相关证明)。
澄清二:本项目评标办法案例经验(**分)调整为: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类似软件开发案例业绩,按照以下指标赋分:
银行应用系统开发(非信创)业绩可得*分,非银行信创改造类业绩可得*分,银行应用系统信创改造业绩可得*分。本项满分**分。
银行指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信创改造指将非国产化应用系统迁移至全国产化技术平台。银行应用系统开发(非信创)业绩最多可得*分,非银行信创改造类业绩最多可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上述材料无法反映评审关键因素还需合同甲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澄清三:本项目评标办法人员投入(**分)调整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得*分。
*、根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的类似业绩,按照以下指标赋分:
银行应用系统开发(非信创)业绩可得*分,非银行信创改造类业绩可得*分,银行应用系统信创改造业绩可得*.*分。本项最多*分。
注:(*)投标人仅可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得低于*个月),否则,该项将不予计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只评审*个业绩,按照最高分计算。合同中不能体现涉及的评审内容,还须另行提供合同签订单位(业主)的证明并加盖业主章等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每有一人具有计算机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或具有***或*****认证的得*分,满分**分。
注:以上证书一人证书仅计取一次。
澄清四: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应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无需回执,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联系人:郭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