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7-24 00:00:00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职工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至****年*月**日**时**分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开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宿州市笑食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元/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元/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预中标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异议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采购代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座***
联系人:何云峰、桑林海、洪鹰群、庞文勇、盛菲、李涛
联系电话:***********、***********
邮编:******
特此公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