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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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林/吉林/吉林-2025-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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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博宇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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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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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氢站、制氢(氨)工厂设计标准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年**月**日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综合甲级、**********、****年**月**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大安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化工装置)工程基础设计、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辽源首期**万吨/年甲醇项目基础设计、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月**日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基础设计、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年*月**日 *、科左中旗风光储氢氨一体化产业园示范项目基础设计、内蒙古天楹能源有限公司、****年**月*日 |
*、神木神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项目总体院及年产****万吨烧碱、****万吨***项目设施施工图及相关服务合同、神木神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工程氯碱板块基础工程设计、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国华投资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万吨/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国华投资(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年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博宇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