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根据采购需求以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求为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流程);②人员、设备保障及车辆配备等情况;③抽样检测服务重点、难点及针对性解决措施;④项目进度计划;⑤项目服务质量效益保证及措施;⑥抽检数据录入及抽检结果质量分析;⑦异议及复检应对;⑧突发应急响应方案等。服务方案合法合规、切实可行、内容齐全、操作性与针对性强,能符合采购需求且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完成。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应负责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乙方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合法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相关资质能力;并满足人员、设备和环境等特殊要求;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抽样、检验数据及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依法抽检:乙方须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抽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检任务,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国抽系统并报采购人。整个项目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不低于*%。
*.结果运用:乙方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作出抽检结果质量评价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乙方应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严守纪律: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工作及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以单批次中标价格为基准计算,合同总价=单批次中标价格×实际完成批次数(完成批次数不高于采购需求批次
数)。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情况据实支付剩余款项。付款以正式税务发票为准,发票须由乙方单位开具。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与实际,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购样费、检测费、设备及材料费,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甲方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抽样检测品种比例、检测品种项目和服务的权力,乙方应按中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不得拒绝。
*.乙方在抽样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开展,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甲方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保密要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
*.*乙方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遵守甲方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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