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24
四川/广元
中标结果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5-07-24 00:00:00
四川/广元-2025-07-24 00:00:00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剑阁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及相关配套产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水岸新居二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宣传部剑阁县****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及相关配套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分馆管理系统无缝对接要求涉嫌排他性。
投诉事项*:数字农家资源平台软件截图要求涉嫌指向性。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设置涉嫌排他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