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7-24
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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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07-24 00:00:00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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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共创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桉路**号**栋*单元**层****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共创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在保洁服务采购(*****************)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共创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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