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2025-07-24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5-07-24 00:00:00
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房屋整体共*层,房照建筑面积****平方米,此项目租赁综合楼二楼及地下室餐厅部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租赁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服务要求:采购人租赁的办公场所如发生需要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楼的主体、外墙、屋顶、楼梯间、走廊通道、水、电、暖及其他共用设施)等现象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租赁期满,采购人将自行搬走所有的装修物及安装物。 供应商出租的场所产权应明晰,未被查封、抵押,未涉及任何债务问题及法律纠纷,如因以上原因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租赁场所所产生的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税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供应商出租的办公场所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同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达到综合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嵩、蔡坤、 李中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数据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葫芦岛市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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