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宜老化改造项目(YBSXES202501344)交易公告
2025-07-24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宜老化改造项目(YBSXES202501344)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5-07-24 00:00:00
四川/宜宾-2025-07-24 00:00:00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宜老化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宜老化改造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建设工程中心 | 咨询电话: | *********** | ||||||
工期要求(天): |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 | 项目发包价(元): | ******.**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结束时间: | ********** **:**:** | ||||||
选取开始时间: | ********** **:**:**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施工总承包类**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缴纳方式:可采用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以及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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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翠屏区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滨江路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完善翠屏区滨江路(南门桥至岷江桥段)约*.*公里盲道设施。二是在滨江国际、春江盛景两处人行过街天桥新增垂直电梯共*部(详见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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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必须证企合一,并提供近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例如: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等) | ||||||||
项目特殊要求: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验收要求:①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②项目建设完工,业主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如施工单位拒绝整改,业主单位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整改,所产生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支付。 ③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蔽工程须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 *.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个月。业主方预留审核结算价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由中选单位无偿修复。若中选单位未修复,业主有权另选单位修复,返修费用从预留审核结算价的*%中扣除。 *.付款条件说明: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金额。 *.电梯安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 *.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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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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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清单+图纸+合同.*** | ||||||||
注意事项: |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