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7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2025-07-24
黑龙江/佳木斯 招标采购
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7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5-07-24 00:00:00
黑龙江/佳木斯-2025-07-24 00:00:00
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航服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一是在统防统治监管平台注册。在“掌上植保”注册相关信息,以符合承担统防作业任务的基本要求。并在边境有备案。 二是承担统防任务的农用无人机应具备接受数字化监管 的 能力。 均应具备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并在作业中及作业后接受植保部门监管的能力和义务。①“大疆农业数据平台”。②“极飞智慧农业平台”。③“黑龙江省农用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 (黑龙江京飞)。 三是科学制定统防任务的作业参数。 无人机航化作业参数,可参考如下:①飞行高度:距作物高度平均***米;②飞行速度:*** 米/秒;③作业喷幅:****米;④单位喷液量:*.***升/****²。⑤**升≥机载液量≥**升;⑥提供官方监管平台航迹图、自备飞航专用农药增效助飞航作剂⑦航化作业时需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升以上。 四是作业面积。平台上显示的总作业面积,不应少于当地使用无人机开展统防作业的总面积。超标作业面积比例,不应超过总作业面积的**%。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各乡镇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同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张婧莹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