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5-07-24 00:00:00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比选文件的规定,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人)的贵州省威宁县观风海中型灌区、七星关区宋官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结余资金项目(****年*****年)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在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完成比选,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比选评审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推荐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下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下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远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下浮**% |
**.* |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自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之日起**日内请向毕节市水务局(行业监督部门名称)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毕节市水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