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至县疾控中心血防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交付使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自 ****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份包含本项目中标记“▲”的产品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业绩。(备注:本项业绩为所投产品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与合同对应的能反映主要产品情况的货物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主要产品清单,则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且能体现主要产品清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至县佳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山秀水商******)
方式:报名即可领取
截止时间:****年**月**日**:**
地点:东至县佳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且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收件人:冯成,联系电话:***********)。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质保、维修、回访巡检、运输、人工、安装调试、税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
*、投标人可以不对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填写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东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号
联系方式: ***********(吴家奇)
名 称: 东至县佳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至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
联系方式: ***********(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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