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变更公告]2025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审核项目
2025-07-24
辽宁/锦州
变更澄清
[市本级][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变更公告]2025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审核项目
辽宁/锦州-2025-07-24 00:00:00
辽宁/锦州-2025-07-24 00:00:00
[市本级][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变更公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审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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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审核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质量审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中*.*.*项内容更正; *、采购文件中附件*评分细则更正。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报价解密时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可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或其他方式进行报价解密。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