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4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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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中心小学校*第一教学楼加固维修主要包含墙面加固、梁加固、内墙面恢复、外墙面恢复、地面恢复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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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 |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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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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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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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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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网上上传盖章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盖章响应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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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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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税金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及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竞采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柒万零伍佰玖拾玖元捌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竞采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竞采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第二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南川区信息指导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年第*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并结合南川区目前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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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财政专项资金到达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余*%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如因年终关账或财政支付流程造成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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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造价±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增减(变更)工程结算:
(*)工程内容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及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
(*)工程内容如有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既无相同子项,又无类似子项),按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进行下浮后结算【人工工日单价按****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西片区第二季度人工价格执行;材料价格参照****年第*
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南川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计算;下浮基数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认质核价的材料费、规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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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低价风险担保金:
若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时,还应缴纳低价风险担保(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为(最高限价×**%*中标价)×*,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缴纳时间为从采购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 工作日内。退还时间为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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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由项目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缴纳形式为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视其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本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后**日内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人(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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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监督:
*、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
*、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同意,项目成交人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给采购人和成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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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技术、商务和服务明确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竞采文件相应条款的要求。
*、成交人必须自觉配合采购人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的协调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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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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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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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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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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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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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博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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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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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中心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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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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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