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外贸运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23
广东/清远
招标采购
清远市外贸运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清远-2025-07-23 00:00:00

清远市外贸运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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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广东“单一窗口”大数据效能,进一步深化提升我市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分析能力,推动我市外贸进出口稳量提质,现向社会公开采购*********年度清远市外贸运行监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度清远市外贸运行监测服务。

  (二)项目预算:预算**万元,服务机构应在预算范围内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为期一年。

  二、采购需求

  (一)开展外贸实时监测和预测。依托广东“单一窗口”平台,结合“单一窗口”覆盖率情况,对全市进出口、各县(市、区)进出口、主要产业园区、主要贸易国别进出口、重点商品进出口、主要贸易方式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

  (二)开展外贸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提供包括主要进出口国别、主要进出口商品明细、重点企业进出口趋势变化等情况查询及图表展示与分析,以及和全省及相关地市的对比分析等。

  (三)提供外贸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每月提供全市外贸进出口总体运行情况及监测预测分析报告,为我市外贸运行调度提供参考依据。

  (四)数据查询与数据维护服务。提供包括贸易主体、进出口商品、贸易国别地区等模块的查询,动态对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定期监测展示地市及县区申报覆盖率整体情况及变化趋势。

  (五)数据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合规管理与数据安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开展项目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应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经验等。

  (二)营业执照、信用报告、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及材料复印件。

  (三)承接单位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及项目费用报价等。

  (五)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准备好报名所需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年*月**日前交至清远市商务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号机关办公大楼*号楼)。

  联系人:清远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李先生,联系电话************。


  清远市商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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