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01号澄清文件
2025-07-24
黑龙江/伊春 变更澄清
招标文件澄清01号澄清文件
黑龙江/伊春-2025-07-24 00:00:00
标段名称:提危废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承包

危废无害化处理项目***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须提供与融资机构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授信证明,要求三项金额合计≧****万元人民币。如是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变更为:*.须提供与融资机构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授信证明,要求三项金额合计≧****万元人民币。如是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其余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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