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7-24 00:00:00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秦淮区老年人助医陪诊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文 号: | 关键词: | 助医陪诊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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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老年人助医陪诊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秦淮区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培训项目
二、招标单位: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三、预算金额:**.*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需求:
*、项目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解决老年人群体“看病难、陪护难”这一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我区养老服务精细化、人性化水平,区民政局牵头全力推进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提升。因此,计划采购“秦淮区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培训项目”,项目旨在通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切实提升陪诊人员的服务技能、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健全助医陪诊队伍,从而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陪诊服务。
*、计划培训人数:***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
*、培训要求:
(*)课程:培训内容应涵盖老年人常见病陪护要点、医院就诊流程导航、医患沟通技巧、智能设备就医辅助、应急救护知识、老年人心理疏导、服务规范与伦理、相关政策法规等。通过培训实现学员掌握助医陪诊服务政策法规及职业规范,熟练操作医院智能终端、跨院转诊流程,具有服务意识。
(*)课时:采用“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相结合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学时应不少于**课时,且其中实操课时应不少于**课时。
(*)师资:讲师团队需含至少*名执业医师或注册护士、*名老年服务专家或初级以上社工师;由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讲师授课,提供师资证明备查。
(*)教务:组织开班仪式、结业考核及结业仪式。
(*)宣传:至少进行一次媒体宣传报道。
*、结项验收:
应于培训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如下材料:
(*)学员考核成绩单及合格证书照片;
(*)培训佐证材料,包括:学员手册、签到表、水印照片、考核成绩单等;
(*)带水印的现场授课照片/视频;
(*)结项报告。
*、付款条件:
(*)项目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扣除应扣款项后支付剩余余款。
(*)考核通过率应在**%以上(含**%),并为通过考核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若考核通过率低于**%,扣减相应比例费用,即:扣减金额=(**%*考核通过率)*(单价*培训人数)。
(*)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审批等原因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评估,全力配合采购人和上级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检查、项目验收等事项;积极配合并接受民政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对本采购人单位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维护政府形象,不可借助该场地从事保健品推销等违法行为,不可在该场地超范围开展应当取得职能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职能部门禁止从事的其他相关业务;无负面舆论报道;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的任何内容。不得泄露服务对象隐私信息或利用其信息开展营利性服务;供应商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工作计划、内部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供应商保证其对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服务机构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应为项目实施配备足够的项目团队,如因成交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等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服务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教材、授课费、培训费、场地费、道具、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
报名事宜
*、资料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邮件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发送至采购人单位邮箱(*******@***.***),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若因工作安排导致时间变动,将电话通知各报名供应商。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解放路**号秦淮区民政局***办公室
(*)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胶装成册。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如下)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办学许可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人:张武定
联系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
评分标准
编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 | ** |
*.* | 服务方案 (**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养课程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其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丰富多样,体系化、长效化、标准化培养,对培养实际结果能予以科学有效考评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培训目标清晰明确,有可量化的成果指标。课程结构逻辑严谨,内容覆盖核心知识点,案例实用性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融入前沿理念或技术(如**辅助、情景模拟),能激发学员主动参与,培训、考核设置科学(如多维度考核、服务跟踪),得**分; (*)培训方向明确,但与实际需求部分脱节,成果指标量化不足。涵盖主要知识点,但案例缺乏针对性,理论与实践结合度一般,能达成基础培训目标,但缺乏效果跟踪设计,评估方式单一的得**分; (*)培训方向不清晰,与组织或学员需求关联性弱,缺乏可衡量标准。知识点零散不成体系,案例脱离实际,或存在技术/理论不足。无明确评估考核机制,难以验证培训成果,预期收益不明确得*分。 (*)缺项不得分。 | ** |
*.*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 ** | |
*.*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能够整合相关业内的专家资源,为项目运作提供相应理论和实务指导,项目执行人员岗位工作要求描述具体明确,责任清晰程度进行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 (*)各行业类别专家资源丰富,岗位分工科学高效,责任清晰明确得*分; (*)有较多各行业类别专家资源,岗位分工满足本项目运转需求,责任划分欠清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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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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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绩(**分) | 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的培训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分。(请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能反映相关信息,合同上没有明确注明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 |
*.* | 履约能力 (**分) | 项目主管素质要求: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项目主管有*年以上(含*年)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或培训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和政府部门较好的沟通的得*分;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项目主管有*年以上(含*年)*年以下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或培训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和政府部门较好地沟通的得*分;不足*年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或培训工作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过往合同签署人、过往项目任命书、在养老或培训类单位缴纳对应年限社保的证明),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专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个月)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 | * |
*.* | 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授课老师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四级)养老护理员证书得*分/人、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得*分/人、养老护理员技师(一级、二级)得*分/人,本项累计最高得**分(需提供养老护理师证书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
*.* | 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培训讲师或督导人员中涵盖养老、社会工作学、心理学、康复治疗(护理类)、每覆盖其中任一专业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人员资质不重复累计。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证明、退休返聘合同(其中任一即可),提供不全或缺项不得分) | * |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