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24 00:00:00
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年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年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座办公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俞雄英、鲍红锋、徐小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不足****元的按****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芜湖市利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符合性审查其他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成交的情形;作无效投标处理。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年物业服务项目;②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二十九中学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号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良虎、朱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