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7-24 00:00:00
实验中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
发包方(全称):洪江市实验中学(甲方)
承包方(全称):中弘恒业(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黔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承包方 | 采购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 | 合同金额 |
* | 中弘恒业(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 | 合格 | 详见合同附件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历天,计划****年*月**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地点:洪江市实验中学
方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进行合同谈判
四、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属于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质量合格证明和经审计股审核后的正式结算资料结清造价。
二、根据《怀化市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教育所属单位的基建项目结算,必须以教育内部
审计机构的审计决定书作为其工程造价结算的依据,同时同意对报审金额超出审定金额(总价包干工程是以变更部分为基数)*%以上的(含*%),按核减额的**%计提审计费;结算总价按审定造价下浮*%。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除*%保修金外(质保期按相关规定)由承包方凭建安发票付款,(承包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洪江市实验中学 乙方:中弘恒业(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易伟华 委托代理人:向述文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洪江市安江镇实验中学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丹都楚溪社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支行 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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