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国举办优秀视听作品译制展播活动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5-07-24
山东/聊城 招标采购
在蒙古国举办优秀视听作品译制展播活动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聊城-2025-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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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国举办优秀视听作品译制展播活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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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人员出示身份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截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或承诺书或声明函(包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胶装成册*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以上资料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承诺书及声明等文件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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