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4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5-07-24 00:00:00
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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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大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北路**号辰坤国际*号楼***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亳芜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二期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

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束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艳、周四伟、聂永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天兴大厦*层,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产业园**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座办****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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