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07-23 00:00:00
为满足我局工作需要,拟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我局监测能力不足部分的执法监测任务。现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预询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项目及因子
(一)有组织废气
监测因子:酚类化合物、臭气浓度、餐饮业油烟
(二)无组织废气
监测因子: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二、项目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所委托的污染源执法监测任务及相应质控工作并提供正式报告,同时必须接受采购人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考核,监测频次与方法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检测实验室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符合本项目需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项目报价单。
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五、材料提交的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年*月**日**:**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号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大楼***室。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六、特别说明
*.本次询价的结果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
*.报价文件需含监测指标的单价和本项目的总价,总价包含:采样费、分析费、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费用计入各指标单价,不需要单独列出。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
附件:****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清单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附件 ****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服务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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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要求 |
监测时段 |
监测频次 |
监测因子单价 |
监测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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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加工企业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无组织废气:厂界外*个点,每个监测因子*频次/点 |
下午至夜间 |
本次询价均按*天/次进行报价。 |
单因子单价分开写 |
单因子总价分开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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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漆包线加工企业 |
酚类化合物、臭气浓度 |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根 |
昼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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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厂界外*个点,每个监测因子*频次/点 |
下午至夜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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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畜禽养殖企业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无组织废气:厂界外*个点,每个监测因子*频次/点 |
昼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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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至夜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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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
油烟 |
油烟出口*根 |
餐饮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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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口铁加工企业 |
铬酸雾、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 |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出口*根,*次/根 |
昼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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