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室外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工程设计(二次)澄清/变更公告
2025-07-2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室外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工程设计(二次)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7-23 00:00:00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室外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室外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室外雨污水管网维修项目工程设计(二次)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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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的业绩要求均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万元的排水管网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问:(*)设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是否予以认可?是否仅需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无需单独提供相关阶段证明材料?(*)我院拟提供的业绩为小区部分零星维修及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设计业绩,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业绩中排水管网工程部分投资额不小于***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充分完整反映评审因素(如服务内容)的,可不附合同甲方开具的相关阶段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通过合同体现业绩服务内容中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合同甲方开具的“单个合同中排水管网工程部分投资额不小于***万元”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认可。

*.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的业绩要求均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万元的排水管网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问:我院拟提供的业绩为某一大型市政项目,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业绩中排水管网工程子项部分投资额不小于***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答:合同甲方开具的“单个合同中排水管网工程子项部分投资额不小于***万元”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第**页“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请问:获奖本身没有岗位,提供获奖项目审图合格证或业主证明体现项目负责人岗位,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获奖项目审图合格证或合同甲方证明体现项目负责人岗位。

部分: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中标人对室外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地勘)工作,如土质、地下管网等情况出具详细的勘察报告。并及时对因勘察产生的校园路面孔洞、环境破坏进行原样恢复。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总价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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