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3 00:00:00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分包*答疑补遗文件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分包*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分包*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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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问内容 |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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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依法对重庆市渝北区三社融合发展供销服务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发布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分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分包*》《粮油类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质疑,具体如下: |
“服务距离”:本项目采购包含生鲜类食材,涉及广大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对食材新鲜度要求极高,因此要求配送公司距离近,能够满足食材新鲜度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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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中以“****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或重庆市重点龙头企业”为加分项,以其靶向性的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特定时间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显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
*、“企业荣誉”详见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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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商务评分标准”的“评审因素”项下的“企业荣誉”中: |
“企业荣誉”详见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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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商务评分标准”的“评审因素”项下的“经营业绩”中:**** 年销售收入 **** 万(含)得 * 分,**** 万元以上每多 *** 万加 *.* 分,最高不超过 * 分。(根据 **** 年财务审计报告上销售收入为准)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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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要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获得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这些荣誉,能评上的企业都是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极少数民营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不公平,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和排他性,不符合《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招投标法》的相关精神,建议取消企业荣誉的要求 |
“企业荣誉”详见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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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商务评分标准(*),"服务距离(**分)";投标人服务距离不是企业注册地离服务点的距离,注册地与实际服务能力无直接关系,投标人完全可通过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或项目团队满足服务需求。此条款存在明显倾向性,涉嫌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 |
*、服务距离详见问题*; |
二、补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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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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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商务评分标准(*)“资质证照”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 以上认证内容须包含:食品类商品。认证地址:重庆市范围内。每具有一个证书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 以上认证内容须包含:食品类商品。每具有一个证书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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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商务评分标准(*)“质量检测” |
须把粮油、猪牛肉、蔬菜类、干副调料类、家禽类、水产类、冻货类、蛋类等物资送至重庆市具备***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封面带有***认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类物资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为****年,且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提供粮油、猪牛肉、蔬菜类、干副调料类、家禽类、水产类、冻货类、蛋类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验)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同类别检测(验)报告不重复计分。) |
须把粮油、猪牛肉、蔬菜类、干副调料类、家禽类、水产类、冻货类、蛋类等物资送至具备***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封面带有***认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类物资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检测(验)报告出具日期为****年,且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提供粮油、猪牛肉、蔬菜类、干副调料类、家禽类、水产类、冻货类、蛋类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验)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同类别检测(验)报告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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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荣誉” |
(*)****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一个得*分(投标人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上,须提供至少两张截图,包括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字样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标题的网页截图和带有投标人公司名称的网页截图); (*)****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一个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投标人公司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上,须提供至少两张截图,包括带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字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标题的网页截图和带有投标人公司名称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不可重复得分。 |
(*)投标截止时间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认证或经监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一个得*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截止时间止,被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农业农村厅(委)或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相关的省级行政部门认证或经监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个得*分,最高不超过*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人不可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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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商务评分标准(*)“配送能力” |
提供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冷链运输车辆,配送能力满分**分,具体标准详见(*)(*),已得分的自有车辆不可重复计分。 |
提供具备冷链运输功能的厢式货车或者封闭式货车,配送能力满分**分,具体标准详见(*)(*),已得分的自有车辆不可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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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易相关费用 |
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且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均摊。 增值平台服务费按每个标段(包)采购人提供的预算金额进行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含)万元以下,按*‰收取;*********(含)万元,按*.*‰收取;**********(含)万元,按*‰收取;*****万元以上,按*.*‰收取。 注:上述增值平台服务费金额及计算均为含税价,税率为*%。 |
平台服务费:分包*和分包*平台服务费共计******.**元,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且由分包*和分包*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均摊。 |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均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答疑及补遗文件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三社融合发展供销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镇村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及重庆市渝北区村级经济合作联合社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