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7-23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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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山东/淄博-2025-07-23 00:00:00

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秋季学期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附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采购文件更正,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备案号:********************;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 其他办公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均不收取。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云龙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孵化园*号楼*座**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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