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3 00:00:00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朗德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号**栋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正式受理。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样品不合理,该项目为货物采购,通过书面方式能准确描述。
经查,****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认可。****年*月**日,采购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已取消开标时提供样品有关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采购人已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男二舍寝室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朗德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号**栋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正式受理。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样品不合理,该项目为货物采购,通过书面方式能准确描述。
经查,****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认可。****年*月**日,采购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已取消开标时提供样品有关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采购人已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公告,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