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07-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柑橘、猕猴桃产业奖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渝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凤凰大道**号附**号***
被投诉人:古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号二楼
被投诉人:四川鸿韵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长桥路*号*号楼弘智楼*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鸿韵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柑橘、猕猴桃产业奖补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采购包*:标的名称:生物有机肥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具有限制性、倾向性。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企业服务能力*、配送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须为封闭厢式货车,便于采购人远距离点位配送),每提供*辆得*分,最高得*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前后有清晰牌照的照片以及车辆交强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属于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古蔺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