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2025-07-23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辽宁/丹东-2025-07-23 0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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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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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已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在铁建云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公告媒体:

铁建云采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拟中标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审,做出以下候选人推荐:

包件号

材料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有效报价(含税/元)

排序

*******

沥青混凝土

所有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作废标处理

*

*

****

水泥稳定碎石

所有投标人均未递交标书,作流标处理

*

*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监督部门举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话:************

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话:***********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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