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8号
2025-07-21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8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7-2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号
作者:泰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胜利蒙古族乡查干村胚芽米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松北区红平物资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栋*层****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武威路****

被投诉人*:泰来县胜利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胜利蒙古族乡乡直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工程北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南环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胜利蒙古族乡查干村胚芽米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一)中标单位哈尔滨工程北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相关规定,中标无效。 (二)中标单位哈尔滨工程北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为无效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此举报成立的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泰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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