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陵川县“陵川药膳”logo征集评选结果的公告
2025-07-23
山西/晋城
中标结果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陵川县“陵川药膳”logo征集评选结果的公告
山西/晋城-2025-07-23 00:00:00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陵川县“陵川药膳”****征集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作者: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陵川县“陵川药膳”****征集活动,自*月*日启动以来,截止*月**日共征集到投稿作品**副。在此,感谢各位投稿作者对我们征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特别感谢各位作者的匠心创作和辛勤付出。*月**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参选的**副作品进行讨论、对比,最终评选出一等奖(采用奖)*名,入围奖*名。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获奖作品

一等奖(采用奖):

作者:贺桂保(安徽省安庆市)

入围奖:

作者:章云途(浙江省温州市)

作者:潘坤鹏(河南省许昌市)

作者:姜建军(河北省石家庄市)

作者:刘文婷(四川省井研县)

作者:荆玉梅(山东省烟台市)

二、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可以对采用及入围****存在不符合评选规定或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采用或入围资格。公示期后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和邮箱:****-*******;********@***.***。

三、特别声明

(一)被采用的一等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二)被采用的一等奖作品投稿者需将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于*月**日前提供给征集单位。

(三)奖金发放事宜另行通知,奖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未采用作品请作者保留底稿,自行处置,再次表示感谢!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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