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5-07-23 00:00:00
潍坊市奎文区口袋公园、河滨公园共*处空间资源*年经营权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公园绿地功能,丰富市民游园体验,有效盘活闲置资源,提升城市活力,受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潍坊市奎文区口袋公园、河滨公园共*处空间资源*年经营权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奎文区口袋公园、河滨公园共*处空间资源*年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内容
序号 | 坐落位置 | 空间资源类型 | 使用面积 (㎡) | 网上竞价时间 | 三年经营权底价(元) |
* | 涵芳园(北宫街与潍州路东北角) | 口袋公园 | ** | ****年*月**日**:*****:** | ***** |
* | 日月同辉园(福寿衔与四平路东南角) | ** | ****年*月**日**:*****:** | ***** | |
* | 芳华园(胜利街与文化路西南角) | ** | ****年*月**日**:*****:** | ***** | |
* | 梨园体育公园(麻沟河北侧,新华路至北海路段) | 河滨公园 | ** | ****年*月**日**:*****:** | ***** |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经营范围应用于便民零售、休闲娱乐、儿童游乐等业态。
(三)不接受联合体、失信企业申购。
(四)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市奎文区口袋公园、河滨公园共*处空间资源*年经营权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二)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元/标的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 间: ****年*月**日**月**日
地 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电话:************赵科长
************ ***********丛先生
七、网上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开始,(每个标的**分钟,详见挂牌公告第三条标的资产内容),按顺序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有关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经营期内,受让方引进运营的业态,应与公园景区环境相融合,不得影响市民正常游园,策划方案须报出让方同意后实施;后续新上项目也要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实施。
(三)经营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区域的现有规划布局、违规占用公园景区绿地、建设影响公园景区现状的其他构筑物。
(四)经营期内,为保证经营区域文明、有序、安全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受让方应遵守出让方的相关规定,负责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及运营项目的安全管理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出让方的监督管理。
(五)经营期内,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水电、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及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的停水、停电等问题,相应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出让方不负责。如水、电等设施出现问题,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经营期内,受让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方案须报出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装饰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合同终止后,其装修装饰应按照出让方要求处理,不得自行拆除;若需拆除,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拆除及相关处置费用;不需拆除的装修装饰设施归出让方所有和使用,受让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将区域内装修装饰及相关资料无偿交给出让方。不按照出让方要求处置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经营期内,受让方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达到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经营水上项目的,须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应足额配备救生员及相应的救援设备。如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一切责任事故(如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意外伤害等)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经营期内,经营权禁止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权,所交纳的经营权成交价款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九)经营期内,经营区域内出让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受让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不维修或维修后经出让方验收不合格的,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因受让方原因引发投诉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若上述情形发生超过三次的,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业整改,整改后仍出现类似问题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若因防汛、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需要停止经营时,受让方须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按要求停止经营,由此造成的运营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经营期内,因城市规划、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终止经营时,受让方须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按规定期限无条件搬离;合同自发出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已交纳的成交价款按合同实际租赁经营的日历天数据实结清。
(十三)涉及水域利用的运营项目,应按照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十四)经营期内,受让方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本公告所述“公园(景区)边界范围”等具体位置,由出让方确定。
(十六)本公告标的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出让方。
十、经营业态负面清单
(一)经营区域内禁止设立私人会所,即改变公园内建(构)筑物等公共资源属性,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二)经营区域内禁止从事污染性较大的餐饮服务活动,所有设施符合消防等安全规定。
(三)经营区域内禁止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或存储活动。
(四)不限于以上禁止的经营业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出让方同意的业态不得组织实施。
十一、相关手续办理
(一)竞价成交当日,最高出价方应持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持身份证复件)到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正式确定为受让方。
(二)竞价成交当日,受让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元/标的及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成交价款的*%)至指定账户,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交纳第一年成交价款,剩余二年成交价款受让方须于租赁年度开始前**日内交清。未按照以上期限交纳第二笔成交价款,逾期超出**日以上,出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号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潍坊市奎文区口袋公园、河滨公园共*处空间资源*年经营权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