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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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邗江区杨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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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永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永和村小型水利新建及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限价要求:******.**元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磋商响应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
备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磋商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
七、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正本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为*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陈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永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栋***室—***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