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7-23 00:00:00
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年度设备采购第一批次)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年度设备采购第一批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年度设备采购第一批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睿希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生活垃圾垂直式压缩设备 品牌:睿希牌 规格型号:*****型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传凤、王琼、方文杰
六、代理服务费:按询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收取*****.**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锐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评审记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