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07-21 00:00:00
****年外度渠道零星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外度渠道零星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
项目规模:约*.*万元;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月**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递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备注招标文件编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同心西路***号 ,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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