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医院全院区监控覆盖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5-07-23
贵州/黔西南
中标结果
望谟县人民医院全院区监控覆盖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贵州/黔西南-2025-07-23 00:00:00
望谟县人民医院全院区监控覆盖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贵州/黔西南-2025-07-23 00:00:00
望谟县人民医院全院区监控覆盖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 ****************** | 贵州新恒速商贸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元 |
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 望谟县人民医院全院区监控覆盖采购项目 |
采购人 | 望谟县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中标单位 | 贵州新恒速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价(元)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富康国际商务公馆****室)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望谟县人民医院 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